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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叔叔的手杖(二)

#002 叔叔的手杖(二)

梧桐树的大叶片绿了、黄了、脆了、落了又是一番春秋;深广的天空白了、亮了、蓝了、淡了、黑了又是一度轮回。时光就是如此,不紧不慢的在身旁流逝,又是崭新的一年。这一年,我十五岁。

我的个子呈现出疯狂拔高的势头,头发简短干练。喜欢上了白色的衬衫与黑色的纯棉运动裤、白色的球鞋,俨然一派少年的气息。从十四到五的这一年,我更是收藏了多件先人的遗物。我也已经学会去区分那些遗物带着善、爱,哪些遗物带着恨、怨。把带着善、爱的遗物放在自己的卧室里;那些带有恨、怨的遗物在庭院最深处的储物柜里开辟一处空地专门置放这些。因为第二种遗物对人的思想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侵蚀作用,而第一种遗物后辈若是继续使用则会深切体会到爱与善的温暖,可以或多或少的改变一个人的运势,起到祈福的用途。

在那些遗物之中,我最喜欢的是姥姥的那翠绿色的手镯。不论什么材质做成的,因为一看便是一块儿普通的翡翠制成。这并不是关键,关键是手镯是姥爷年轻时代送予姥姥的定情之物,载着一份年代久远的爱情与忠贞。每当我抚摸这只手镯,都会有一股暖流从心底流出在身体里流淌,几乎让我感动落泪。十五岁年纪的我似乎学会了,矫情。

说起自己的爸爸,就必然会提起他的弟弟,我的叔叔从我出生到现在没有见过他本人一眼。由于扎根在外,逢年过节也不会回来。只是在电视里、报纸上看到叔叔的面容。那种看一眼,永远也忘不了的肥胖。爸爸收集的报纸,从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的报纸。几乎每一年华商报都会有一版面去介绍叔叔与他的伟大的魔术。十年间,他的身材也像一只结实的气球般随着时间岁月的迁移而逐渐的膨胀,愈来愈胖。直到现在,他的身材我可以用“伟大”来形容。

这一年夏,叔叔邀请我去西安观赏他的魔术像盛夏急剧四散的高温般着实让我兴奋一把,算是这个夏天的一个惊喜吧。

说不上对魔术感兴趣。说他有趣,倒不如说如何去破解它更让人兴奋的了。那种破解的劲头和我收集遗物一样的具有野心。对自己的智商,还是比较有信心的。暑假就这样在自己的热望中如期而至。

行程安排是在暑假的第二天了,第一天用来联络自己的伙伴,收拾自己的行装,叔叔倒是考虑的挺周到。

离开准备去西安的前一天,于家大当家的也就是我的爸爸对我就行了一整天的近乎职业培训的礼貌学习。一本蓝色的线装书籍,古色古香的毛笔字,散发着浓烈霉味儿的气息,让我又不得不相信这是一件遗物了。看那书籍扉页上的密密麻麻的小洞,年代久远自是不说而明了的。

清晨,窗外淅淅沥沥的落起了雨,雨珠滴落在屋瓦之上的清脆之音吵醒了睡梦中的我。不愿意起床模糊着眼睛赖在被子里假寐,想睡回笼觉的兴致也没有了。

“起床,起床。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了。”爸爸在卧室外轻声敲着门,“睡不着就赶紧的起来。”

“唠叨“。爸爸把故作老态与唠叨作为他目前最大的兴趣。

屋外的雨没有要停止的点,倒是降低了温炉般的夏日的高温,清爽神怡。走出卧室,餐桌上一本蓝色的书籍便吸引了我的目光。古色古香、散发着浓郁的书籍特有的霉味儿。

“老爸,那是什么东东?”好奇心驱使我一边向着餐桌走去,一边向爸爸发问。

“额,这个么?祖宗的东西,一代代传下来的,也是咱们于家每代人都必须学会的做人行事准则。待会儿你也看看。”

“噗”。存留在口里的那一口漱口水几乎是喷出来般的落到了我面前的那一面大镜子,立刻镜中的我就变的模糊辨识不清。“什么?你是说那本书就是咱们于家的‘弟子规’?”

“那算不上什么弟子规,不过是祖宗为了规范于家人而做的规矩,好好学着。”

我很清醒的意识到,爸爸在孩童时期必定也被老祖宗摧残过在爷爷或者是祖父的威逼利诱之下学习‘弟子规’。想想爸爸现在的状况,老年期提前到来的症状让我对那部古书有了浅浅的一层怀疑:它,不是一个好东西。

就在我半信半疑接近餐桌,能够亲自触摸那本蓝色的书就让我佩服老祖宗在写这部书时的心境。严肃、纯洁,这只是两袖清风的清贫都可以体会得出。无疑,这本书将会成为我最新收藏的遗物了。吃过早饭后,粗略的翻了翻,都是明清时期的腐朽规矩,在现代根本行不通。爸爸告诉我,小城里有小城的礼仪,大城市有大城市的规矩,让我今天好好的学学那本书的内容免得去了西安出洋相。作为爸爸的儿子,多多少少对爸爸有不满:对自己的亲儿子没有一点的自信心。

下午,原本以为无尽的雨在太阳运动到天空的最中央时意外停止,一两块硕大的青灰色云朵在天空漂浮。妈妈陪我买了几件衣服,替我收拾行装。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第二天,妈妈告知我她为我早早买好的车票是火车票时,我几乎要疯掉了。不习惯很多人在身边,不习惯那种N种人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以及分贝超量的喧闹声。我坐火车的感觉,不是在享受一场旅行,而是进入一处闹市笑看人生百态。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胖胖的小孩,带着有污渍的红领巾,一路都在扬起他那明净的脸看我的表情。他的左手手腕处一副银灰色的成人手表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刺眼的光。遗物,那是遗物。好说歹说,才哄骗小弟弟将手表取下供我观摩,发现那是一副带着怨的遗物,侵蚀的副作用对于小孩没什么影响。考虑胖小孩日后长大的肯定性,不敢确保手表对于年纪较长的人是否会有侵蚀性,悄悄地拔掉了那只机械手表的转动开关。让那只手表可以再尽情的转上几千个日夜便停止工作,阻止未来对胖小子的侵蚀。

我把手表还给了那位小胖子,不知是不是发现了我的“作怪”,之后的旅途中一直红着鼻子时不时的看向窗外时不时的看我一两眼。自己多少是有一点内疚的。在小胖子的目光中,我尴尬的扭过了脸,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狼与香辛料》。一部日本的轻小说,主要与语言为主,是我的菜。之后的旅途便无视掉小胖子的目光开始阅读《狼与香辛料》了······

来之前,我的堂姐茉莉(其实叫果儿)——叔叔的女儿给我发了她本人的一张相片让我记住,她会在火车站等我。一张小巧的面孔,留着前卫的斜刘海,眼神不羁凛冽,想必不是一位好相处的人儿。相片里细白的脖颈上缠绕着一束黑发,分不清是马尾还是辫子。与五年前的模样倒是相差不了多少。

五年前,堂姐十一岁的时候来过我家一趟,一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模样。比我大一岁的她的小姐脾气在我面前压根不好使,常常被我气得必须我妈妈出面才能了事。五年的光景,再也没有见过茉莉。随后的日子里,QQ里虽有着联系,五年足以让一个小女孩儿成长为大姑娘了吧。若不是这次堂姐给我发照片,我还发现不了她在这五年里除了胸脯微微的隆起之外,其余的变化都只是细枝末节不值一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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